河南郑州高利贷案件 涉案资金高达63亿

作者:未知  日期:2013-6-15 17:19:25  阅读数:  网友评论:

一、河南郑州高利贷案件:涉案金额高达63亿元,主角为浦发银行副行长

河南郑州一起涉案金额高达63亿元、堪称“吴英案”翻版的非法集资案,由于案件主角为浦发银行[浦发银行个股评级]副行长而显得迷雾重重。

赵国松起身走到窗口,凝望着窗外曾经让自己欣喜又带来绝望的浦发银行。他不停地抽着手中的烟。片刻,转身将大半截香烟使劲地摁在烟缸中,一字一顿的说:“该案从立案到审判,每一个环节无不充斥着 ‘猫腻’和‘玄机’。”

这天是2013年4月19日,在省会郑州一家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内,“郑州10.22专案”受害人代表赵国松等人的心情无比糟糕。一个他们不愿意接受的事实是,53户受害人紧紧盯了一年多的土地,即将被法院判给他人,53户受害人仅存的挽回一点损失的幻想即将破灭。

给53户受害人带来噩梦的,是出生于1975年郑州浦发银行21世纪支行女副行长马益江。案发前,马一直在该行负责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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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马益江以银行理财产品为借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64亿元,用来放高利贷!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还是集资诈骗?

赵国松原是郑州的一个生意人。 2009年赵到浦发银行郑州21世纪支行营业大厅办理贷款业务时,认识了该行负责贷款业务的副行长马益江。马益江第一眼给他留下年轻有为、精明干练的印象。后来,由于生意上需要贷款的业务,赵与马益江有了多次交往。

“马益江连续3年被浦发银行总部授予‘揽储冠军’的光环,对马益江的能力及前途我深信不疑。”赵国松向《法人》记者回忆说,2010年,当马益江以“副行长转正”为名请自己帮忙揽储时,郑国松丝毫没有怀疑地将几千万元全部家当打进了马益江指定的账户。没想到这一冒昧决定,不但使自己十几年的血汗血本无归,更使自己从此背上了巨额债务。

如果说赵国松被骗尚有几分主动的话,那么刘月的被骗则完全是带有“绑架式”的。据刘月回忆,2011年,自己到浦发银行郑州21世纪支行办理存款业务,在银行营业大厅被热情的客户经理拽到了马益江的办公室。马益江向她介绍了一款理财产品。基于对马益江副行长身份的信任,也基于对3.5分月息的诱惑,刘月将这笔原准备存作定期的数百万元打进了马益江指定的户头。

与赵国松和刘月的被骗经历完全不同,李颖的被骗却是自己找上门的,也是被骗金额最小的一户。2011年,李颖听同事议论,本单位的邢保生有个小姨子在银行当副行长,通过她存钱利息可达到月息2分。于是,李颖将父母的16万元退休金,托邢保生存到了马益江处。没想到在领取了1.6万元的利息后,父母的保命钱便没了着落。

原来,马益江的“副行长转正”、“理财产品”不过是她为了圈钱编造的噱头,赵国松等人的钱并未被马益江存入浦发银行用来冲抵存款指标或购买理财产品,而是被马益江以高利贷放给了鲁泊麟等人。

据司法部门查明,2009年9月1日至2011年10月21日,打着银行月底揽储、银行调贷、承兑汇票业务等虚构的理由,马益江利用浦发银行21世纪支行的办公室及副行长的身份,非法吸收资金累计总额达到63.95亿元,涉及包括赵国松在内存款户70余家(其中包括8家担保公司)。至案发时,马益江累计偿还存款总额达为53.75亿元,尚有10.2亿元的存款无法偿还。马益江将上述款项除了累计借给岳国杰1.03亿元和张守峰600万元使用外,其余款项全部放高利贷给了鲁泊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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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鲁泊麟地产项目资金链断裂,63亿高利贷彻底曝光!

马益江与鲁泊麟款项来往具体操作流程如下:马益江把储户的款存到其父马老群在浦发银行的账户,然后用马老群账户将资金转到鲁泊麟账户。鲁泊麟根据收到的存款,转利息款到自己旗下的谷爽账户,谷爽将利息款转到马益江母亲丁爱仙账户。马益江通过丁爱仙账户将利息付给存款户。

2011年8月25日,由于鲁泊麟资金链彻底断裂,其控制的谷爽账户不再继续向丁爱仙账户转款。马益江便将存款户们存入马老群账户的1.37亿元直接拿来用于偿还利息。

2011年10月22日,郑州市公安局金水路派出所(对内称金水第一分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对马益江、鲁泊麟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至今都没有对鲁泊麟的资产进行评估鉴定,对马益江高利贷违法所得也没有做任何交代。” 赵国松说:“公安机关始终避重就轻,整个办案过程中存在较大‘猫腻’。”

赵国松告诉《法人》记者说:“鲁泊麟在郑州原有的公司根本没有什么业务,也没有什么急需用钱的项目。鲁泊麟从马益江处拿到巨资后,才购买了几个半拉子工程做幌子。鲁泊麟不但以找项目为由大肆挥霍,并且在明知自己已经无能力继续支付的情况下,还企图将项目非法藏匿据为己有。”

赵国松给记者算了一下帐,鲁泊麟利用马益江骗取的资金购买90亩地花费2.7亿元;购买孙河黄河大桥股权花费7782万元;在焦作与上海红星美凯龙合作项目花费3000万元;在洛阳进行棚户区改造有4700万元滞留款,这些加在一起总共有4.2亿元多。累计付息用去4.9亿元。也就是说,两年间累计62亿元的资金不但被其白白使用,10.2亿元资金里还有1.1亿元被其挥霍或占为己有。2011年8月,鲁泊麟在资金链断裂后,不是想办法筹集资金积极还款,而是对几个项目进行非法转让,上亿元转让资金的去向至今仍是个“谜”。

赵国松和自己的律师认为,鲁泊麟这种行为非法占有目的十分明显,是一种有预谋的赤裸裸诈骗行为,根本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是合法转让还是非法转移赃物

据受害户介绍,鲁泊麟旗下共有河南德麒投资有限公司、河南华隆置业有限公司、河南华隆储运有限公司、河南晟裕黄河公路大桥有限公司、河南华洋不锈钢有限公司、河南信德祥实业有限公司、郑州佳丰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河南俊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河南千乘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焦作星凯置业有限公司十家公司。目前已经明确的鲁泊麟旗下公司拥有的资产包括:河南华隆置业有限公司拥有位于郑州市货栈街与张庄西街西一块46.3亩的住宅用地;河南华隆储运有限公司拥有郑州市货栈街与张庄西街西一块40亩的仓储用地;河南晟裕黄河公路大桥有限公司曾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7782万元的价格,拍得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孙口黄河公路大桥项目,该大桥的水下工程基本已经建造完毕;焦作星凯置业有限公司投资焦作红星美凯龙项目3000余万元。

2011年8月19日,河南省德麒投资有限公司与刘长江、刘俊峰父子签订一份河南晟裕黄河公路大桥股权转让合同,德麒公司与张红霞于2010年12月27日将以7782万元拍得的黄河大桥100%股权以5000万元的价格全部转让刘长江父子。

2011年9月30日,河南省德麒投资有限公司再次与刘长江、刘俊峰父子签订一份河南华隆储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刘长江父子以5000万元的价格购得华隆储运德麒公司51%、鲁泊麟9.4%、郑德强19.6%的股权,其中刘长江占51%;刘俊峰占29%。

据相关资料显示,2011年2月,鲁泊麟与郑德强购买华隆储运有限公司100%股权,其中鲁泊麟占60%;郑德强占40%。2011年8月2日,鲁泊麟将其 30.6%的股权、郑德强将其20.4%股权转让到德麒公司。2012年1月13日,刘长江将持有华隆储运公司51%的股权转让给海南豫峰置业有限公司;刘俊峰将其持有的29%股权转让给郑州恒基实业有限公司,但有意思的是,海南豫峰置业有限公司和郑州恒基实业有限公司的法人全部为刘俊峰。

2012年4月7日,郑德强出具“本人郑德强所持有的河南华隆储运有限公司的60.8%的股权实际为鲁泊麟所有。本人愿意配合公司及鲁泊麟办理股权转让及备案手续”的证言,充分证明了华隆储运公司的股权全部为鲁泊麟所有的事实。

“上述项目全是鲁泊麟拿受害者的资金购买的,全部属于被追缴的赃物。鲁泊麟突击性将这些项目明显低于购买价进行转让,已经构成藏匿财产嫌疑。” 赵国松接着说:“两个协议实际上是鲁泊麟让刘家父子帮非法转移财产签订的假合同,刘氏父子事实上根本就没有付钱。”

法律界人士认为,鲁泊麟在明知资不抵债的情况下,签订协议突击性将这些项目明显低于实际价进行转让,确实存在藏匿财产的嫌疑。相关部门就应该予以认定并追缴赃物。如果合同是个假合同,不但应该将赃物追缴,还应该追究非法转移赃物者及帮凶的法律责任。退一步讲,如果协议确实已经履行,那么,也应该对一亿元的转让款进行追缴。

对于鲁泊麟与刘氏父子的两起股权转让行为,受害者反应十分强烈,因为该块土地使他们减少损失的唯一希望。

“我们不断到办案机关反映,但办案人员始终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甚至至今对鲁泊麟名下资产连个审计报告都没有,办案中的‘猫腻’还远远不止这些。”赵国松气愤地说。“一年半来,为了让司法机关能给我们追回点损失,我们始终忍气吞声,没想到最终依然是这样的结局。”

侦查期间资金去向成迷

2011年10月22日,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区第一分局成立“10.22马益江、鲁泊麟专案组”对该案立案侦查。起初专案组对马益江、鲁泊麟二人实施了监视居住。直到2012年4月22日,才将二人转为刑事拘留。

“在长达半年的时间内,专案组对鲁泊麟在浦发银行21世纪支行的相关账号查封,但是对其旗下公司的银行账号未实行查封和监控,对其旗下公司资产也没有进行追缴,甚至对鲁泊麟的资产都没有做审计,致使鲁泊麟在监视居住期内,仍能对旗下资产进行大量转移。”举报人对《法人》记者说。

据受害人反映,2011年11月3日,鲁泊麟在监视居住期间,用华隆置业有限公司位于货栈街46亩土地中的15.75亩作抵押,从中国工商银行[0.48% 资金 研报]河南省分行贷款4500万元。

另有受害人反映,在监视居住期间,鲁泊麟向内部员工又通过非法集资取得了2000多万元,产生新的债务。

这些资金最终到了何处?在众多受害者心中始终是一个“迷”。但在以后对财产处置时,银行却成了优先者。

据鲁泊麟在2012年4月份的一份汇报显示,他已还款4800万元给5人。

就此,53户受害存款户质疑,4800万元为何不是按比例还给53名直接受害人,而是仅还了5人,这5人究竟又是哪些人?

直到2012年5月份,郑州公安局才终于宣布鲁泊麟“已经严重资不抵债”。并将其由监视居住转为刑事拘留。

另据反映,公安专案组立案初期,查封鲁泊麟、马益江浦发银行21世纪支行账户的4000万元现金,既没有返还受害人,也没有随着案件移交下家。

以上办案过程中的种种“怪象”,使53户受害储户对公安机关办案的公正性饱存怀疑。

检察机关公诉书含糊其辞

2012年8月23日,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以马益江、鲁泊麟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金水区法院提起公诉。

2013年1月9日,马益江、鲁泊麟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一审,终于在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开庭。但至今没有判决结果。

“庭审时,公诉方和被告人代理律师之间的争论焦点在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上。但公诉书显得十分含糊其辞。”赵国松说。

金水区检察机关的公诉书显示,2009年上半年,被告人鲁泊麟在办理银行业务过程中认识了浦发银行[0.00% 资金 研报]郑州支行副行长被告人马益江,鲁泊麟为在公司经营及投资中用款方便,与马益江达成共识,由马益江向社会吸收闲散资金,将所吸收资金转给鲁泊麟投资经营,鲁泊麟在一定期限内还本并支付高息。此后自2009年9月至2011年11月,马利用其在银行工作的便利条件及担任副行长的影响力,向众多客户及亲友吸收存款,大部分用于鲁的投资经营。

受害人对公诉书提出质疑,鲁泊麟在一定期限内还本并支付高息的“高息”是多少?大部分用于鲁的投资经营中的“大部分”又是多少?

举报人赵国松说:“我们只希望金水法院能像全国众多非法集资案判决那样,对马益江、鲁泊麟资产予以追缴并返还受害人。如今法院早已超出了审理时限,却不知为何迟迟没有判决?”

2013年4月18日,记者就该案 “超审理时效”问题到郑州金水区法院采访,金水区法院以“领导家有人住院,领导在医院,不在法院。”为由,让记者第二天再联系。4月19日,当记者再次与该工作人员联系时,该工作人员以“再审案件不接受采访”,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随后到郑州市公安局了解情况,郑州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员在经过长时间请示领导后,告诉记者:“该案是由郑州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公、检、法共同办的案件,有什么问题只能由郑州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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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河南多地70件非法集资案,集中爆发!

4月18日下午,记者赶到原郑州信息工程学院院内。在这里,没能找到郑州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但却意外发现郑州有近70件非法集资案件正在这里集中处理。

在郑州信息工程学院5层高的旧办公楼内,一二层的80余间办公室几乎每间门口分别贴着一张A4纸,上面写着诸如“百威公司、富祥公司、富顺公司”的字样。根据统计,接近70余家。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法人》记者,河南近期由于安阳市委书记张校东因老婆参与非法集资被双规,从而引发河南省非法集资案件集中爆发。郑州、商丘等地均是非法集资案件的重灾区。上述这些公司全是郑州参与非法集资的投资担保公司。

这位知情人士说,河南省政法委一主要领导的前妻刚刚因涉嫌非法集资被抓,该领导是在前妻被抓一礼拜前,双方刚刚协议办理的离婚手续。

一边是非法集资案件集中爆发,一边是受害人不停上访。包括中原非法集资第一案在内究竟有多少内幕目前仍是迷。

(应举报人要求,文中部分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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