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租屋交房产税--存量住宅开征房产税的标志

作者:吴丕义  日期:2012-5-14 16:16:07  阅读数:  网友评论:

引子:2012年第一张房产税未纳税引来11万大罚单

 深圳改革开发30多年来,深圳的房主们是很幸福的: “出租房屋从来只收租,不用交房产税的”!

 2009年之后,深圳逐步要求出租屋的房东交纳房产税了。

 2012年3月中旬,房东的这种好日子就一去不复返了。 收租不纳税,就要受处罚了!

房产税推广的信号

出租屋征收房产税--普通住宅征收房产税的信号

  江某在深圳市宝安区拥有一栋住宅楼,出租一年多未登记纳税,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为此开出11.2万元的罚单,江某昨日如数缴纳了罚款。这是我市今年以来对违法租赁行为开出的最大罚单。
  
  3月中旬,宝安区西乡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执法人员发现,宝民花园一栋出租屋未依法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经立案调查,业主江某于2010年9月将整栋房屋出租给高某,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每月租金3万元,截至案发实付租金56万元。业主江某完全是个“甩手掌柜”,除了每月定期向高某收取租金外,平时很少过问出租屋的日常管理,甚至记不清自己房屋的地址、面积和总楼层数。
  
  江某辩称,高某实际上是二房东,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租赁手续及税费由承租人负责办理和代为缴纳”,如今出现的违法问题与己无关。宝安区租赁办经过调查取证后认定,江某没有履行业主的责任和义务,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依法对其开出11.2万元的行政处罚单。昨日,江某如数缴纳了罚款,连称后悔,并表示今后一定遵守房屋租赁管理法规。
  
  记者了解到,在出租屋数量十分庞大的宝安区,业主出租房屋未依法登记纳税的案例较多,今年以来宝安区租赁办共开出128张罚单。根据有关规定,个人出租房屋应缴纳租金总额6.1%的税费,而对违法行为的罚款则按照租金总额20%的标准执行。


  上一篇: 银行让利 首套房房贷利率85折优惠面扩大 加入收藏夹 下一篇:  楼市调控升级意在挤泡沫稳预期  

相关评论
正在加载评论列表...
评论表单加载中...
  • 15亿基金申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