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湖南按市场评估值征房产税

作者:陈晴  日期:2012-8-16 10:28:16  阅读数:  网友评论:

  

  继重庆、上海的房产税改革之后,近日有消息传言,在湖北湖南出现了房产税改革的新思路将房产税、城镇土地税进行合并改革试点,对企业和单位按评估值征税

  据此,记者咨询了湖北省地税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方表示暂时未收到通知,湖北省还没有开始相关动作。“那可能只是想法,到实施肯定需要时间。”

  事实上,自从3月6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房产税改革将“适当扩大试点范围”。市场上就纷纷猜想:哪个城市将中标下一轮房产税改革试点?由此,这次关于两湖的传言格外引人注目。

  据媒体报道,早在去年12月5日至6日,在海南三亚召开的全国部分省市财产行为税工作座谈会上,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陈杰就在讲话中透露,今年要做好四项税收政策改革工作,其中一项便是针对湖北、湖南两省开展新型房产税试点的改革

  这种改革方式显然与目前的沪渝房产税改革试点不相同。有税务专家表示,两湖的改革试点,是目前税务部门认定的未来房地产税改革的大方向,即把现行税制下的对房地产按“土地面积”和“房产原值扣除一定比例后的价值”征税,改为按“市场评估值”征税。

  该专家表示,两湖先对企业和单位房产按评估值征税,符合先易后难的策略,因为一旦对企业、单位房产试点成功,就可以顺利延伸到个人住房,解决目前对个人存量住房征税的技术难题。

  对此,武汉大学财税学院教授王德祥基本认同,他表示,城镇土地税额度较低,一直以来都存在征收成本高、效果不好的问题,与房产税合并之后,正好有利于房产税的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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