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老总平均贪腐3千4百万

作者:陈晶晶  日期:2012-1-18 6:56:32  阅读数:  网友评论:

核心提示:中国国企企业家的贪污胃口正在膨胀。报告显示,2011年国企企业家贪腐金额平均每人是3380万元,2010年这个数字是957万元。光明集团创始人、前董事长冯永明贪7.9亿元。

近200位中国企业家落马 犯罪现象呈现七大特点

2010企业家犯罪报告:36名国企老总均受贿千万

法制网北京1月15日讯 记者陈晶晶 2012年1月15日上午,由法制日报社指导、法人杂志主办、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冠名协办的“2011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发布会暨首届京都刑事法律风险防控论坛”在京举行。以刑诉界泰斗陈光中教授为代表的法学家、刑事辩护领域首屈一指的京都律师事务所、国内唯一一家定位企业家法务参考的《法人》杂志和发布首个民间企业家犯罪报告的研究企业家犯罪问题的王荣利律师在此聚首,共同见证了2011年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的发布。

法制日报社社长贾京平在致辞中指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一大批企业家们在改革开放33年来逐步成为市场经济的领军者和弄潮儿,他们创造财富,打造品牌,为国家和社会创造就业机会,为老百姓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赢得了社会的尊敬和关注。但是,我们也同样看到,这些年来,一些企业家为攫取巨额利益铤而走险,采取非法手段,从而锒铛入狱。我们希望通过发布这份年度企业家犯罪报告,引发企业家群体和关注中国经济发展的有识之士们对市场经济制度纵深层面进行深入思考,并引发法学研究者对企业家犯罪这一日趋严峻问题的深入思考。

2009年我国可统计的落马企业家有95位,2010年这个数字上升到155位,2011年这一数字突破了200,近年来中国企业家犯罪出现了稳步上升的趋势,但是公众对企业家的关注点甚至是企业家对自身的关注点仍然在形形色色的富豪排行榜上,更具警示意义和研究价值的企业家犯罪问题却罕有问津,学界对此的实证研究也处于空白。

2010年年初,一直紧密关注中国企业家命运的《法人》杂志刊出“2010年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这是媒体界第一次做出企业家“另类”排行榜,报告甫一发布,立即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被业内称为“国内首个年度企业家犯罪报告”。“我们希望从今年开始,将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发布会和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控论坛办成法律界和企业界共同关注的年度盛会。推动中国企业家群体在创富的同时,守法经营,坚守良知。推动中国市场经济的制度建设,构建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法人》杂志总编辑肖黎明说。

论坛主发布环节上,《法人》杂志特约研究员王荣利、京都律师事务所朱勇辉律师分别就主报告和增补部分做了主题发言;在专家研讨环节,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中国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会长陈光中,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田文昌、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院常务副院长卢建平、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冯军、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李曙光、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赵旭东等专家就企业家犯罪相关议题做了主题发言。研讨会由《法人》杂志副总编辑廖卫华、《民主与法制》社总编辑刘桂明主持。

2011年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新鲜出炉

在主报告发布会上,法人杂志特约研究员王荣利表示,2011年他关注的企业家案件共220例,除18例案例属于被举报、失踪、自焚或者遭遇犯罪分子遇害等以外,其余202例均为企业家犯罪案件。这其中除了3例被通缉在逃之外,其余199例案例分别处于纪委“双规”、公安机关拘留、逮捕、检察机关起诉或者法院一审、二审中,部分案例已经结案,犯罪分子已交付监狱执行,或者已执行死刑。

2011年企业家涉案的199例案件中,国企企业管理人员(包括有国有股份的股份制企业等在内,以下称“国企企业家”)犯罪或者涉嫌犯罪的88例,民营企业家(包括民营企业管理人员在内)犯罪的或者涉嫌犯罪的111例。2011年涉案国企企业家平均年龄52.59岁,民营企业家平均年龄45.67岁。

“素材来源于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媒体公开报道。”王荣利告诉记者,他十年前就开始搜集企业家涉案案例,2010年起开始在《法人》杂志开设企业家犯罪报告专栏,并于2010年在《法人》杂志上发布了被外界称为“首个民间企业家犯罪报告”的“2010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

王荣利在报告中指出,2011年企业家犯罪现象有七大特点:一是团伙犯罪极为突出;二是“涉黑”案件所占比例有所下降,各类诈骗案件所占比例大幅上升;三是非常知名的企业家落马比较少;四是国企企业家腐败金额大幅度增加,判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数量在增加,而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却没有;五是已经判决的案件绝大多数是过去两三年内发案的大要案,2011年发案的很少作出判决;六是在公安部开展“清网行动”中落马的企业家,竟然有的是在逃犯;七是打击犯罪的国际化协作加强。

王荣利向记者表示,尽管一年来他每天都在收集案件,但是当2011年企业家犯罪报告统计结果出来的时候,一些数据还是让他非常吃惊。比如国企企业家的贪腐金额和共同犯罪问题。

2011年国企企业家贪腐金额平均每人是3380万元,其中光明集团创始人、前董事长冯永明一个人就贪了7.9亿元,如果去掉这一特殊案例,平均每人贪污金额也达到2077万元,而2010年国这个数字是957万元。在共同犯罪问题上,根据统计结果,至少有79例共同犯罪,占到统计案例的近乎40%,涉及人数1266位。“这非常令我震惊。”王荣利说,这意味着至少直接涉及上千个家庭。这还不算受害人家庭在内,有的一案受害人就达成百上千个家庭,比如一些非法集资案等。

“由此可以看出,企业家犯罪绝不是小事,对于企业家犯罪问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将企业家犯罪现象的特点展示出来,一是提醒企业家予以警示,二是供法学家予以研究,最好提出防范对策来。”王荣利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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